路德的讲道,无疑有些正确的东西。例如,宗教信仰作为一个思想问题,无疑只能用说服的方法去解决,不能少数服从多数,不能强迫命令,不能强迫人信什么,也不能强迫人不信什么,否则确实是干了蠢事。对于弥撒、圣餐的形式、忏悔、斋戒、崇拜圣像、结婚与否、在不在修道院,可以由群众自由选定,别人不必越俎代庖。然而,一听说群众起来就打战,把群众运动日益高涨(尽管有缺点)的维登堡说成是一座罪恶城,至少是自外于革命运动。至于路德所鼓吹的抽象的“爱”,在包括封建社会在内的阶级对立社会里基本上是不存在的,它只能“表现在战争、争吵、诉讼,家庭纠纷以及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最高限度的剥削中”。
问题不仅仅如此,路德还讲了下面一些耐人寻味的话:
简而言之,关于弥撒我要讲、教和解释,但不强迫任何人,因为信仰必须自由不能强迫。以我自己为例,我曾反对赎罪券和一切教皇党徒,但从来不用暴力。我只是教、讲和解释上帝的道,别的什么也没有做。而且当我睡觉或同我的朋友菲利普(梅兰希通)和阿姆斯多尔夫喝维登堡啤酒的时候,上帝的道就大大削弱了教皇统治,任何诸侯或皇帝都不曾使它遭受如此重大的损失。我什么也没有做,上帝的道做了一切。假如我煽动叛乱,我带给德意志的会是一场大流血。[11]